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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定发〔2017〕8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6 来源: 字体:【】 【】 【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定南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初步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合一、市县联动”体制机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群众就医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三医合一、市县联动”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组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作为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机构,并以出资人身份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制定《公立医院章程》。公立医院作为事业法人,依法自主运营管理。组建公立医院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县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县卫计部门负责人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承担医院财务、成本、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等职责;总会计师由医管会选聘或委派,不定行政级别,年薪由同级财政支付。

  2.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设立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按照锁定存量、控制增量、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原则,逐步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降低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合理提升诊疗、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实行编制备案制,推进用人机制改革。按照“以服务人口和医院规模定编制和床位、以编制和床位定用人控制数、在用人控制数内科学设岗,以用人控制数定补助及职称基数”的原则,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在用人控制数内的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人员经费补助范围。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简化医院用人招聘程序,医院可自主公开招聘所需人员,招聘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4.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将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能力、运行效率、费用控制、指令性任务完成、社会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院长任免与年薪、职工薪酬总数等挂钩。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床位费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实行公立医院院长以及学科带头人目标年薪制,经费由县财政全额负担,享受年薪制人员及等级由县医管会确定。其他人员按照级别和岗位,由医院自主实行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制。

  (二)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制度

  1.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医保制度县级统筹运行质量。完善基本医保支付项目,适时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广泛的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区分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明确自费比例管理目标,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扩大家庭门诊补偿金的使用范围,开展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加强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强化参保地与就医地协作,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调整机制,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2.创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3.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少按项目付费,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健全各类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企业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试行以健康与慢病管理为核心的总额预付制度,促进医疗保险由疾病保障向疾病与健康保障相结合的新型保障模式转型。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县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4.完善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医保政策。明确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探索制定对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的医保支付政策。对县域医疗共同体协作模式实行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总额预付费制。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对按规定转诊的患者,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

  5.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统筹涉农扶贫等资金,探索为全县城乡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等相关部门涉及医疗保障资金进行归口管理,充分合理地用好用活各类医疗保障资金,最大程度服务群众。不断巩固和完善“四道医疗保障线”制度,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建立“一站式”信息化结算平台,全面提供“一卡通”服务。探索建立城镇职工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

  6.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促进发展各类健康保险,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属性。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

  (三)建立药品供应保障新机制

  1.完善采购制度。参加全市统一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或实行跨区域联合限价采购。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对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营养性等药品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在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大型医疗设备限价采购,进一步挤压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促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价格回归合理。

  2.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鼓励和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合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将企业实施“两票制”情况纳入药品监督管理检查范围。

  3.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配送管理。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非基本药物的品种、数量和使用金额,占本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医保药品使用总金额的30—40%,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新机制。以县、镇公立医疗机构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为切入点,开展县域范围内医共体建设试点,带动县级医疗机构与镇卫生院以结对帮扶形式建设医共体,就诊疗病种分工、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明确医共体各主体之间权利和责任。通过医共体建设,建立县、镇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通道,增强基层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以“定南县互联网医疗共同体”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会诊和业务指导,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2.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突破口,构建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家庭医生(全科医生)为主、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所有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探索建立慢病管理中心,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3.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创新驱动医疗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定南县互联网医疗共同体”项目建设,完成全县其余90个行政村的互联网医疗共同体接诊服务点建设,开发建设我县自有的“定南互联网远程问诊平台”,为全县居民提供远程诊疗轻问诊等服务,强化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覆盖县、镇、村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畅通便捷的转诊通道。2018年前加入全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全市二、三级医院向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4.以强基层为核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筑牢卫生计生服务网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示范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服务室一体化管理。加快基层中医馆建设,全面提升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改善群众基层就医体验。建立巡诊培训和对口帮扶制度。

  5.以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为抓手,壮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推进医疗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专科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中心及康复护理等专业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门诊部等跨县(市、区)连锁经营。实行医师区域注册,促进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社会办医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新体系

  1.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第三方依法依规参与监管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2.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完善技术规范,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租借执业证照开业、承包科室、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监管。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3.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和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积极开展或参与评价标准的咨询、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独立第三方评价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和准则。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医生诚信档案。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县领导任副组长。把涉及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医保、医药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集中由党委或政府一位领导分管,全面统筹医改工作。归并卫生计生、人社(医保)、发改(物价)等部门与健康保障相关的职权,实行“三医合一、市县联动”。县人社局增挂“健康保障管理局”牌子,县医保局增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牌子,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按市人社局(健康保障管理局)制定的运行机制运行。县医保经办机构科级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县管理为主,任免前需征求市人社局(健康保障管理局)和市医保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意见。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医改所需资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县财政部门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加强考核等措施,保障医改资金安全。

  (三)强化督导考核。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督查。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文件。其他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改革政策的衔接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反映鲜活的医改实践和进展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定南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2.定南县进一步深化医改主要目标任务职责分工

  3.定南县进一步深化医改主要指标阶段目标值

中共定南县委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附件下载: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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