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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补贴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1 来源: 字体:【】 【】 【
     
[video:20180101定南新闻005VA0]
     近日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赣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对补贴范围及标准、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等进行了明确。

  《办法》明确,经具备权限的部门批复,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建设,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接入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在信用江西网承诺自投运之日起确保正常使用状态不少于十年的国产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可以申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补贴。补贴方式和标准为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2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

    责任编辑:冯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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